2021年最新昆山落戶政策大全
作者:昆山落戶網 日期:2021-09-27 09:18:13 點擊數:
2021年最新的昆山落戶政策出爐了,近日,昆山市公安局發布了2021版《昆山新市民必備寶典-市外戶口遷入》明確規定了落戶昆山的方式,公安窗口受理市外戶口遷入有以下方式:購房入戶、投靠入戶、積分入戶,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可向轄區派出所申請。下面來看看昆山落戶政策具體的要求規定。
一、購房申請入戶(單位職工)
⑴本人書面申請;
⑵房屋產權證(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產權證,至申請日滿3周年以上,提出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
⑶在昆社保、醫保的繳費清單(社保、醫保繳納需用工單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繳費在申請之日起的前3周年期間,正常連續繳費3周年,補繳的月份視為不連續;社保繳費清單由本人提供社保編號,受理單位通過昆山市社保中心網站打印。?
⑷居民身份證;
⑸居民戶口簿;
⑹婚姻狀況材料;
⑺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允許隨遷,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⑻外市無業配偶允許隨遷,隨遷配偶需提供本人原戶籍地無業證明或無業承諾書;
⑼成年未婚子女隨遷,詳見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成年未婚子女)”;
⑽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輔助材料。
二、購房申請入戶(經商、興辦產業)
⑴本人書面申請;
⑵房屋產權證(本人所有或夫妻、未成年子女共有,面積達80平方米以上,2021年6月30日前依法取得房屋產權證,至申請日滿3周年以上,提出申請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6月30日);
⑶本人經營的營業執照(3年以上);
⑷納稅證明(個人累計人民幣20萬元以上,由稅務部門出具納稅清單);
⑸居民身份證;
⑹居民戶口簿;
⑺婚姻狀況材料;
⑻未成年子女(未滿18周歲)允許隨遷,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
⑼外市無業配偶允許隨遷,隨遷配偶需提供本人原戶籍地無業證明或無業承諾書;
⑽成年未婚子女隨遷,詳見下文“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成年未婚子女)”;
⑾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三、夫妻投靠申請入戶
⑴書面申請(由投靠人配偶提出申請,配偶為本市家庭戶口);
⑵夫妻雙方居民身份證;
⑶夫妻雙方居民戶口簿;
⑷婚姻狀況材料;
⑸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在本市擁有屬于配偶的合法穩定住所,配偶無合法穩定住所的,配偶戶口登記地的合法穩定住所應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⑹家庭成員關系材料(配偶戶口登記地的合法穩定住所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的需提供);
⑺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⑻投靠人原戶籍地無業證明或無業承諾書;
⑼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四、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未滿18周歲未成年子女)
⑴書面申請(由投靠人父母一方提出,且為本市家庭戶口);
⑵父母與子女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子女根據身份證實際申領情況);
⑶父母與子女居民戶口簿;
⑷婚姻狀況材料;
⑸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在本市擁有屬于被投靠人的合法穩定住所);
⑹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⑺出生醫學證明;
⑻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五、子女投靠父母申請入戶(成年未婚子女)
⑴書面申請(由投靠人父母一方提出,且為本市家庭戶口);
⑵父母與子女居民身份證;
⑶父母與子女居民戶口簿;
⑷婚姻狀況材料(本人無法提供婚姻狀況材料、公安機關可以通過信息共享方式予以核查或憑申請人當場書面承諾辦理);
⑸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在本市擁有屬于被投靠人的合法穩定住所)
⑹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⑺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材料;
⑻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六、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申請入戶
⑴子女書面申請(父親年齡超過60周歲或者母親年齡超過50周歲,以及已退休人員,子女為本市家庭戶口);
⑵父母與子女居民身份證;
⑶父母與子女居民戶口簿;
⑷婚姻狀況材料;
⑸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材料;
⑹子女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子女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擁有合法穩定住所);
⑺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⑻未到年齡的已退休人員提供離退休證件;
⑼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七、80周歲以上老人自愿投靠成年子女申請入戶
⑴子女書面申請;
⑵子女有合法穩定住所,戶口登記在家庭戶的,提供子女合法穩定住所材料、子女戶口簿、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
⑶子女無合法穩定住所,戶口登記在集體戶口的,提供子女及配偶在昆無房產證明(昆山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在昆無房證明)、子女戶籍證明;
⑷子女戶口登記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供與集體戶一致的現工作單位社保證明、單位落戶意見;子女戶口登記在人才市場集體戶口的,需提供子女落戶昆山后在昆正常交納社保證明、現工作單位在職證明、人才市場落戶審核意見;
⑸父母與子女居民身份證;
⑹父母居民戶口簿;
⑺父母與子女的關系材料;
⑻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八、退休人員回原籍申請入戶
⑴本人書面申請;
⑵居民身份證;
⑶居民戶口簿;
⑷婚姻狀況材料;
⑸合法穩定住所材料;本人無合法穩定住所的(昆山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在昆無房證明),經同意可以在直系親屬或兄弟姐妹合法穩定住所家庭戶落戶,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材料、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同意遷入的聲明;遷往農村地區的,需符合《江蘇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第九十二條規定。
⑹符合因國家建設需要工作調動、下放農村、支援邊疆、支援三線建設情形的,提供原本市戶籍遷出材料;
⑺離退休證件;
⑻申請人存在特殊情形,上述材料無法明確核實申請人情況,公安機關認為需要另行補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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